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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为认真贯彻执行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》,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,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,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力度,依据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现将省局及部分市、县局监测的2006年3-4月份违法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布。此外,同时公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我省部分媒体3月份刊登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情况。 各市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,对违法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应及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,并按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。同时督促各有关新闻媒体严把保健食品广告准入关,正确发挥舆论导向作用,合理引导消费,停止刊播公告中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。 附件1: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附件2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3月监测我省部分媒体刊登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统计表 二○○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: 1: ( 附件大小:76 KB ) 2: ( 附件大小:33 KB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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